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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居民的医疗费用负担,会采取哪些医保措施
来源: 时间 :2014-11-09

 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是减轻城乡居民医疗费用负担的重要途径。今后三年,我国采取的主要措施有:

    一是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三年内,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全体居民,参保率均要达到90%以上。两年内,解决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参保问题。同时,积极推进在校大学生、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参加相应的城镇居民或城镇职工医保。

    二是提高医疗保障筹资标准。2010年,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标准,具体缴费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

    三是提高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对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都要逐步提高。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扩大门诊费用报销范围和比例。

    四是提高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

    五是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资助城乡低保家庭成员、五保户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逐步提高对经济困难家庭人员自付医疗费用的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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